第二百一十二章 因地制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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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过考虑到一夫多妻和一妻多夫造成法理上的混乱,以及女性的天然弱势地位,道长青只允许女战士拥有此福利。
话说,道长青之所以添加这第二条补充条款,与其说是他的个人恶趣味,不如说他是基于繁殖角度来考虑的。毕竟能成为女战士的女性,其本身就是一种优秀的代表,这样的人才,自然要多多鼓励繁衍后代。
除了婚姻法之外,道长青在契约法上也着重笔墨,花费了不少心思。
实在是地球国人契约精神的丢失,已经造成了相当严重的后果,所以深有体会的道长青,自然格外重视契约法。
磐石法典除了对军事、刑事、民事、婚姻、契约、审判、福利做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之外,道长青还在其中写入了磐石社会管理框架。
道长青没有模仿现代组织框架,而是参考了华夏古代制度。
不是说现代组织框架不好,而是现在组织框架在这里根本就不适用。想想几十户族人编出一个街道,再整个街道办事处,怎么想怎么都觉得怪怪的。
所以道长青参照秦、金、元朝制度名称,将磐石部落猛兽战士和普通族人彻底分开,实行军民两套组织框架。
猛兽战士设“伍什之制”,五人为一伍,十人为一什,五十人设屯长,百人设百将,再朝上,呃,道长青觉得一时半会是不用想了。
基本上,猛兽战士的管理等级从低到高便是伍长、什长、屯长、百将!之所以用这个名称,纯粹是好理解,一听就知道在什么等级,干什么活。
不然的话,整个“旅团营连排班”,绝对能让一帮猛兽战士头大。
基于这个“易懂实用”角度,道长青在普通族人中推行“百户制度”,每十户设头目一名,为十家长,十家长之上设百户,再往上自然便是千户了。
不过,道长青觉得磐石部落一时半会,估计是诞生不了千户了。
因此基层管理员,基本上就是十家长。至于百户,道长青决定将这个位置留给老酋长,除了老酋长,他也找不到谁有资格担当这个职务,这也算是发挥余热吧。
总而言之,这次磐石法典的编撰,对于磐石部落来说绝对将是一件划时代的大事件,磐石部落的未来也将因此受到剧烈影响,至于影响的好坏,也只有时间才能够证明。
第二百一十二章 因地制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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